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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|
时间:2019/2/19 10:33:17,点击:0 |
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与代表 2019年1月11日,新年伊始,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十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。会议听取了2018年全协工作报告和2019年工作计划;讨论了协会章程的修订、会员重新登记、注册等事宜;重点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;与会代表同时听取了第13届全国世界语大会的筹备情况。全国世协名誉会长陈昊苏,中国外文局副局长、全国世协第一副会长方正辉,外文局副总编辑、中国报道社社长、常务副会长陈实,人民画报社社长、副会长于涛,中国报道杂志社总编辑赵珺,枣庄学院院长李东,《人民中国》杂志社副社长王汉平、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世界语部主任王芳,全国世协监事长南由礼等出席会议。会议由全国世协常务副会长陈实主持。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”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。2019年作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,大力推进依法治会的重要举措,全国世协结合世界语协会国际交往繁多、活动多样、合作广泛的业务特点,将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法》)作为本次常务理事会的重点议程。《管理法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4月28日发布,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,主要为规范、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,保障其合法权益,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。 全协常务理事、律师焦夕洋解读了《管理法》有关条款,指出国际世协及境外其他协会作为境外非政府组织,在中国境内组织活动应该遵照《管理法》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备案或注册,这是需要各世界语地方协会和世界语者个人都应该予以高度重视的。世界语的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。与会理事围绕《管理法》的落实和执行展开热烈讨论,一致表示,学习和遵守《管理法》的必要和重要性不容忽视,这是世界语运动健康发展的保障,是维护世界语组织创新发展的前提。 方正辉第一副会长在会议总结中强调,与会常务理事务必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地方世界语协会和个人,并认真组织学习《管理法》具体条文。他同时指出,2019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中国外文局建局70周年,世界语组织和个人应该把握好这个机遇,凝聚各方力量,做好外宣工作,讲好中国故事,讲好世界语故事,推动世界语事业更好发展。此次会议还讨论了《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章程》修订事宜; 听取了2018年全协工作报告和2019年工作计划及2019年第13届全国世界语大会的筹备情况。第13届全国世界语大会计划于2019年11月在已故世界语运动先驱,著名文化界人士胡愈之故乡浙江上虞丰惠镇举办,筹备工作正在顺利进行。 名誉会长陈昊苏 第一副会长方正辉
常务副会长陈实主持会议
来源:中国世界语新闻
编辑:新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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